当前位置: 首页 -> 福建 -> 厦门-市区 -> 宰客老板“吐出”六千元

餐饮 宰客老板“吐出”六千元

地点福建厦门市区

来源:厦门日报

  本报讯 (记者 杨继祥 见习记者 徐景明)昨日,在本报与翔安工商、物价部门的共同调解下,大嶝岛金海饭庄的老板郭某退回宰客非法所得6000元。

  5月3日来厦旅游的刘先生一行在这家金海饭庄吃了七道菜,却被收了近八千元人民币。刘先生等人愤而向本报热线及有关部门投诉,本报立即派出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,并作了披露。报道刊发后,引起了翔安区工商、物价部门的高度重视,及时介入调查调解。昨日下午,金海饭庄的老板承认了宰客事实,并将所得的暴利“吐”了出来。

  饭庄老板认错

  “没想到定价太高也是违法”

  在接到投诉的当天,记者与翔安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曾就此事找到该店老板调查,但该店老板郭某承认3日中午刘某一行在该店消费了7900元,但却否认有宰客事实,争议最大的焦点便是菜的数量与价格。按郭某所报的明细,刘先生一行10个大人7个小孩当天中午吃掉70多斤的海鲜,而且他提供的某些菜价高得惊人,如金钱鳗价格竟高达360元/斤,而在市面上,金钱鳗的价格在60-70元左右。这位来自河北的店老板信誓旦旦地咬定菜品数量与价格“都是凭良心说话”,并表示只能退还刘先生1000元,导致这场纠纷没能得到迅速解决,记者只得无功而返。

  昨日,记者再次与工商部门、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分析研究,根据调查的事实,认定该店涉嫌《消法》中所规定的价格欺诈。于是,当天中午,记者与工商、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店。

  当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拿出《消法》中对价格欺诈的处理办法时(所售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金额,具体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2倍),郭某的态度马上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。他不停地说:“没有想到价格定得太高也是违法的,我们马上纠正错误。”表示愿意把多收取的钱全部退还给刘先生。

  随后,工商、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当天刘先生一行所吃的菜价进行了确认核算,核定价格应为2000元,应退还金额6000元。郭某当场将6000元交到了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手中,由他们转交给刘某等人,郭某还在工商部门出具的调解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今天早上将这笔钱转交给刘先生。至此,这一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
  工商人员震惊

  “你们的报道我一连看了好多遍”

  翔安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小郑告诉记者,早在“五一”前他们就向辖区内所有的商家发出了维护餐饮市场正常秩序的通知,但没想到还是出了这样的事情。他还说,你们那天的报道我一连看了好多遍,感觉真是触目惊心。小郑说,在这一事件处理完后,工商部门将携手物价部门,对辖区尤其是大嶝岛的海鲜排档进行重点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。

  据了解,在本报报道刊登后,翔安区发改局局长夏长文、翔安区工商局局长杨汉明对事件进展十分关注,多次批示要“严抓狠打”。工商、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希望消费者能在发生消费纠纷的第一时间,拨打工商12315或者物价12358两个热线进行举报,以便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,为消费者挽回损失。

  回音壁

  消费者:感谢党报,感谢相关部门

  下午,记者返回报社,与消费者刘先生在厦门的姐姐刘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,她心情异常激动,第一句话就是:“感谢厦门日报客观公正的报道,也感谢我们相关部门的努力。”她告诉记者,在得知了调解结果后,她与远在永安的弟弟刘先生等亲友进行了联系。刘先生得知了处理结果后非常高兴,说没想到真能讨回公道,而且是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。他们准备写一封感谢信,好好地感谢厦门日报、厦门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。他们认为,厦门作为一个优美的城市,虽然出现了个别不和谐的音符,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,“瑕不掩瑜”,这个城市还是挺不错的。

  本报读者:不要丢我们厦门人的脸!

  报道当天,本报热线5583333接到很多读者来电,他们纷纷对在黄金周期间个别店家的宰客行为进行谴责。

  读者周先生说:“店家这种行为和抢劫有什么两样,太给厦门人丢脸了。如果不严肃处理,实在对不起外地来厦的游客。”读者杨先生则说:“我看了报道之后很生气,在‘创建’期间出现这种事情,真的太不应该了。希望媒体继续关注,还游客一个公道。我在厦门生活了10多年了,尤其痛恨这种欺负外地人的行为。”胡先生说:“一定要狠狠整治一下这些店,要不然厦门的名声都被损害了。事情见报了,一定要有后续,让大家知道处理的结果,有头有尾。这种事情传出去太让人难堪了,我来厦门四五十年,从未听说如此恶劣的事情。”



发表于2009-03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