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快报
2005年5月8日上午从泉州来榕的李先生在福州汽车北站门口的“霞浦饭店”吃饭时被“宰”:消费6元,结账时却被强行收走11元;打个市内电话,被收取1元钱。
上午10时30分,李先生在福州汽车北站下车后,就在附近一家“霞浦饭店”吃了一碗米饭(1元5角)和4元5角小菜,可结账时店主却强收11元钱,原本免费的一碗清汤却要5元。随后,李先生在饭店旁一部公用电话打个市话877893?觹?觹,又被强收了1元钱,“打个市话不是0.4元吗?”窝火的李先生到福州火车站工商所投诉,并向本报反映。
火车站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该饭店,饭店女老板乖乖地拿出50元赔给李先生。随后,执法人员找到隔壁的公用电话,这时饭店女老板又现身了,原来公用电话也是她的。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电话机,并责令女老板退还多收的0.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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